为了更好的发挥科技设施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,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,我市新建“电子警察”175处。其中沈河区65处,和平区5处,大东区24处,皇姑区28处,浑南区41处,法库县12处。主要抓拍闯红灯、违法停车、不礼让行人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。
新增电子警察点位
科技设备仅辅助管理
守法出行需长记于心
来源:沈阳公安交警